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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浦路以北、玖龙湖健康城以西(晶福园二期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发布人:智环科技 发布时间:2024/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对《定浦路以北、玖龙湖健康城以西(晶福园二期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定浦路以北、玖龙湖健康城以西(晶福园二期北侧)地块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定浦路宸龙学府北侧,南至定浦路,北至扬子津路,东侧为玖龙湖健康城、西侧为空地,该地块面积为45901.93 m2。根据《扬州市S2【临港新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为第一类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原国家环境保护部(现为生态环境部,下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涉及工业场地再利用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环发〔200848号、环发〔2012140号、环办〔201466号、苏政发〔2016169号、扬政发〔2017102号等):“地块开发再利用前应组织开展原址地块的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并及时公布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基于上述国家及省市文件要求,为减少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新的环境问题,保障人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1月,扬州市八里镇人民政府正式委托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环境状况调查工作,以查明该区域内的土壤和地下水是否被污染,并明确污染物质以及污染范围。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地块内与地块环境调查相关的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定浦路以北、玖龙湖健康城以西(晶福园二期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识别阶段主要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和与当地环保管理人员访谈,结合本地块内及周边企业构筑物的布局,判断该地块主要可能的污染区。地块内重点关注历史庄台所在区域、坑塘所在区域。

三、场地环境初步采样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方案于2024110日通过专家函审,函审意见如下:方案内容较全面,编制较规范,技术路线合理,符合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依据。本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初步调查采样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1月28日,共完成8个土壤采样点(包括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72个,采集送检土样36个,其中包括4个平行样;采集送检6个地下水样品,其中包括2个平行样;采集送检底泥、地表水样品各3个,各含1各平行样。初步调查主要分析测试项目包括:pH、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锡。

本次调查方案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专家函审,函审意见如下:方案内容较全面,编制较规范,技术路线合理,符合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依据。本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地块初步调查检测结果显示:

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土壤pH范围8.21~8.88,属于无酸化或碱化和轻度碱化;检出因子铜、镍、铅、镉、砷、汞、锡、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䓛、苯并(a)芘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河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地块土壤所有检测因子浓度均未超过相应的标准。

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下水pH范围7~7.4,地下水样品检出因子有铜、镍、铅、砷、锡、石油烃(C10~C40),各检出污染物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标准要求及其他参考标准值的浓度限值,本地块所有地下水检测因子浓度均未超过相应的标准。

根据底泥样品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底泥检出因子9种,分别为pH、铜、镍、铅、镉、砷、汞、锡、石油烃(C10-C40),均符合相应筛选值要求。

根据地表水样品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表水检出因子6种,分别为pH、铜、镍、砷、锡、石油烃(C10~C40),均符合相应评价标准要求。

综上,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用于后续二类居住用地再开发利用,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四、建议

1)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针对2024128日前的地块环境现状开展分析、评估和提出建议。做好地块管理工作,在未开发利用前禁止外来污染堆土、建筑垃圾等堆放。

2)若地块在后期开发过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暂停开发利用,上报管理部门,及时补充调查。

3)鉴于场地拟建设二类居住用地,建设单位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不当开发

五、公众查阅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在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jszhkj.cn)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

六、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场地责任单位:扬州市八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苏正宽

电话:13852721268

场地调查单位: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宇

电话:0514-879316078024

电子邮件:814327329@qq.com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13

邮政编码: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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