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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路以西、安康路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发布人:智环科技 发布时间:2022/08/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对《维扬路以东、富扬路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都路以西、安康路以北地块位于扬州市广陵区江都路和安康路交叉口西北侧,该地块东侧为江都路,路东为朗郡公馆,南侧为安康路,路南为运河一品,西侧为解放桥小学,北侧为桑园北村和扬州技师学院,该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50.7亩(100466.67㎡)。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以居民为主,地块东北测存在过2家企业,分别为扬州市三星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和广陵区弘兴标签印刷厂,该地块现状为正在开发建设中的金地华著小区。根据扬州市E1单元(曲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属于第一类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原国家环境保护部(现为生态环境部,下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涉及工业场地再利用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环发〔2008〕48 号、环发〔2012〕140 号、环办〔2014〕66 号、苏政发〔2016〕169号、扬政发〔2017〕102 号等):“地块开发再利用前应组织开展原址地块的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并及时公布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基于上述国家及省市文件要求,为减少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新的环境问题,保障人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需要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2年3月,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受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办事处委托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环境状况调查工作,以查明该区域内的土壤和地下水是否被污染,并明确污染物质以及污染范围。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地块内与地块环境调查相关的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江都路以西、安康路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识别阶段主要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和与当地环保管理人员访谈,结合本地块历史构筑物布局和周边企业分布情况,判断该地块主要可能的污染区,地块潜在污染区域为紧邻周边企业的区域。

三、场地环境初步采样调查结论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采样时间为2022年05月7日~05月10日,共完成7个土壤采样点(包括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60个,送检土样24个,其中包括3个平行样;采集送检5个地下水样品,其中包括1个平行样。初步调查主要分析测试项目包括:pH、基本项目45项、石油烃(C10-C40)。室内空气采样时间为:2022年5月28日,采集样品3个,测试项目TVOC。

本次地块初步调查检测结果显示:

土壤样品中有检出的污染物有12种(铜、镍、铅、镉、砷、汞、石油烃(C10-C40)、䓛、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苯并(a)芘、苯并(a)蒽),各检出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及其他参考的浓度限值。

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指标有7种(铜、镍、铅、镉、砷、石油烃(C10-C40)、氯仿),各检出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浓度限值要求。根据本次采样调查分析,土壤和地下水中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相应的筛选值,地块污染程度在居住用地环境健康风险水平的可接受范围内。

室内空气中地下车库、一楼楼道、顶楼楼道TVOC指标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中表1标准。

综上,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因此,江都路以西、安康路以北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用于居住用地再开发利用,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四、建议

(1)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针对2022年5月10日前的地块环境现状开展分析、评估和提出建议。做好地块管理工作,在未开发利用前禁止外来污染堆土、建筑垃圾等堆放。

(2)本地块在后期开发过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暂停开发利用,上报管理部门,及时补充调查。

(3)鉴于场地正在建设住宅区,建设单位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不当开发。

五、公众查阅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在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jszhkj.cn)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

六、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场地责任单位:广陵区曲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吴倩

电话:18012136201

场地调查单位: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骏

电话:0514-87931607转8025

电子邮件:1304003252@qq.com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13号

邮政编码: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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