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上期
2021年3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20号),分总则、生态空间管控、修复和补偿、监督管理和附则共五章、二十一条内容,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期共2章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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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