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3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