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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碳排放源头控制分析与对策建议

发布人:智环科技 发布时间:2020/12/31

 

   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江苏把减排作为“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面对新的形势,江苏碳减排工作将开展碳排放长期愿景研究,展望短期碳排放达峰、长期碳中和的实现路径。


源头管控的对策措施

   优化国土空间,推动低碳发展。江苏省国土开发强度已经超过20%,苏州、南京等多个地市土地开发强度接近30%(国际警戒线),均已超过了国际公认的宜居标准(20%)。各地市工业用地占比均已超过20%,而国际上一般只有5%-8%。如湿地转变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碳排放强度都将不同程度提高。按照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有必要从碳增汇和碳减排两方面出发,调整优化国土空间利用结构。

   强化重点耗能行业减碳。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指出,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有关工作的范围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这“八大行业”是高耗能高排放的重点行业,是开展碳排放控制的优先行业。加快推进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提升,促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严格执行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产品能耗强制标准,推行节能评估审查机制。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深入实施《“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加快实施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加大散煤整治力度,持续压减非电行业用煤,逐步提高电煤占比。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量,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行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对非电行业新增煤耗,一律实施1.5倍减量替代(其中钢铁、水泥行业2倍减量替代),上一年度全省空气质量排序较差的前4个市,实行2倍减量替代;电力行业在等量替代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减量替代。原则上沿海地区不得新建燃煤电厂。

   着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强同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等核电企业及相关科研机构合作,开展高温气冷堆、软地基场址前期研究。推进核循环、核医疗等产业协同发展;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着力推动《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确定的18个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推进射阳、滨海、大丰、响水、东台、如东、灌云等项目建设;坚持光伏和光热相并重、分布式与集中式相结合,大力推进太阳能多形式、大范围、高效率转化应用。

   实施江苏省碳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江苏省作为经济强省,积极响应国家开展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碳达峰与碳中和路程走在全国前列,“十二五”“十三五”碳减排时序任务均超过国家要求。预计江苏省将先于国家进度达到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标。在力争CO2排放尽早达峰的背景下,需要从完善碳核算体系、构建碳排放长期预测模型、制定碳评估指标体系、推动部分地区率先达峰、以及强化重点行业优先控制几方面开展江苏省碳排放总量控制。

   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城乡居民消费持续增长引起的碳排放,对总碳排放的贡献可达10%。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以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从而实现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另外,城市层面对相关项目给予积极的政策支持,企业层面扩展低碳产品线、激励机制推广低碳行为、资源回收再利用和上下游联动降低全链条碳排放量,以及金融机构支持绿色消费贷款等多种方法,促进低碳消费的实践。

   加强区域合作。除了在本地范围内的碳减排行动,江苏省还可通过与友好省份,友好国家和地区签订碳中和互助协议,如在其它省份通过植树造林、实施碳捕捉和封存等,增加碳汇,加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与南南气候合作,或者购买碳排放配额,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供稿: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对外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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