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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加强环保信用建设推进绿色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人:智环科技 发布时间:2020/12/11

 

   去年以来,江苏依托全省统一的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对排污企事业单位实施公开透明、自动评价、实时滚动的环保信用监管,目前,参评单位已超9万家,其中1.1万家单位的法人主动作出了环保信用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信用建设,有效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切实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日前,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环保信用建设推进绿色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


01执行差别化绿色信贷政策

完善授信政策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授信全流程,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将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授信决策的依据之一。

实行差别管理

   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绿色的企事业单位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对环保信用等级为黄色的企事业单位严格贷款条件;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红色、黑色的企事业单位审慎授信,在其环保信用等级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贷款,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直至退出贷款。

强化监测评估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密切关注生态环境等部门发布的环境信息、授信客户及项目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为和影响,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对有潜在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客户,制定并实行有针对性的贷后管理措施。


02开展差别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合理设定保险条款

   各保险机构应将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估投保人环境风险的依据之一,合理设定适用于投保人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并根据财产保险产品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报备。积极推进对沿海、沿江化工区等重点区域以及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等环境高风险领域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逐步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范围。

实行差别化的费率

   建议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环保信用评价结果,采用差别化的保险费率,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绿色的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费率方面实行优惠,对环保信用等级为黄色、红色、黑色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程度的费率上浮。

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各保险机构要发挥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做好对投保人环境风险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工作,通过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加强对投保主体的环境风险监控。特别是要加大对环保信用等级为黄色、红色、黑色企事业单位投保人的风险监测力度,及时提示风险隐患,发现问题要尽快反馈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投保人实施整改,并持续关注整改进展。


03加强金融与生态环境部门间交流合作

共同推动环保信用建设

   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排污企事业单位应纳尽纳。各银行保险机构在客户准入中,要提示已经参加环保信用评价的企事业单位主动提供环保信用评价信息。

严格落实环保信用评价要求

   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归集环保信用信息,及时将环保信用信息变化情况告知相关单位,建立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半年对外发布制度,严格落实环保信用信息变更程序。

及时共享环保信用评价信息

   省生态环境厅每季度向江苏银保监局汇总提供参加环保信用评价的企事业单位名单和等级,江苏银保监局通过省银行业协会和省保险行业协会转发给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各银行保险机构根据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加强客户预警分析、授信和风险管理全流程监控,并建议执行差异化授信和承保政策。


04完善相关组织协调机制

加强沟通对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与各银保监分局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对接,确保各项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完善统计制度

   江苏银保监局将对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在绿色信贷工作中的落实情况纳入银保监会绿色融资统计半年报制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填报、严格执行统计要求。

注重总结宣传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各银保监分局和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及时反映环保信用建设和绿色金融服务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适时总结工作推进中形成的良好做法和经验,形成共建生态文明、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


供稿:厅综合业务处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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