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GZ135 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GZ135 B地块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西路北侧,鸿大路东侧,碟湖路南侧,新城河西侧。该地块面积约为6904m2,地块现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于2018年被开发区政府收储,目前为国有控地。
2019年8月,根据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GZ135 B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幼托用地,扬州锦富置业有限公司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作为该地块幼儿园的代建业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原国家环境保护部(现为生态环境部,下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涉及工业场地再利用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环发〔2008〕48 号、环发〔2012〕140 号、环办〔2014〕66 号、苏政发〔2016〕169号、扬政发〔2017〕102 号等):“地块开发再利用前应组织开展原址地块的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并及时公布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基于上述国家及省市文件要求,为减少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新的环境问题,保障人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需要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GZ135 B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污染识别阶段主要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和与当地环保管理人员访谈,结合原江苏江扬电缆有限公司厂区的生产布局,判断该地块主要可能的污染区。根据原厂区的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原辅料使用情况,本地块正好位于原江苏江扬电缆有限公司的电缆生产车间,应重点关注其中原电缆车间所在区域。
三、场地环境初步采样调查结论
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生产情祝调查、现场踏勘、现场土壤样品采集、编制调查方案、经专家评审、建井取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已于2020年12月2日通过专家评审。
本次初步调查采样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共完成7个土壤采样点(包括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60个,采集送检土样31个,其中包括3个平行样;采集送检5个地下水样品,其中包括1个平行样。初步调查主要分析测试项目包括:pH、重金属、VOCs、SVOCs、石油烃(C10-C40)。
根据检测结果,本次土壤样品中有检出指标有7种(铜、镍、铅、镉、砷、汞、石油烃(C10-C40)),各检出指标和未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
根据检测结果,本次地下水中检出指标有7种(pH、镍、铜、铅、砷、石油烃(C10-C40)、氯仿),各检出指标和未检出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浓度限值要求。根据本次采样调查分析,土壤和地下水中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相应的筛选值,地块污染程度在幼托用地环境健康风险水平的可接受范围内。
根据本次采样调查分析,通过将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检测结果与本项目选用的土壤及地下水筛选值进行对比分析,土壤和地下水中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相应的筛选值,地块污染程度在幼托用地环境健康风险水平的可接受范围内。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因此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GZ135 B地块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四、建议
根据以上调查结论,本地块可进行下一阶段开发利用,建议后续相关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如在后期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新的污染,建议立即停止开发,并征询管理部门意见。
五、公众查阅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在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jszhkj.cn/index.php?g=Home&m=Index&a=index#)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
六、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扬州锦富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3805275272
场地调查单位: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工
电话:0514-87931607转8024
电子邮件:yunianfeng1984@163.com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13号
邮政编码: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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